經審查不符長期居留規定 移民署已協助張向忠離臺
針對中國大陸人士張向忠來臺脫團一案,內政部移民署會同相關機關審認其資料及文書,經認定尚不符現行專案長期居留規定,也不符相關修正草案之精神,所以內政部移民署於19日協助其隨團離境,過程順利,沒有強制。
陸委會表示,張向忠是以觀光名義於4月12日入境,13日即脫團失去聯絡,經移民署於17日在新店尋獲,帶回該署聽取其意見並製作筆錄,移民署於昨天邀集相關機關針對書面筆錄與張向忠所提出資料文件進行研商;有關機關並在同日下午與張向忠見面釐清其主張與訴求。
不過,全案經相關機關審認,尚難認張向忠符合現行專案長期居留規定或相關修正草案的規定。經向張向忠說明後,張充分理解,同意依照兩岸旅遊協議規定,在旅行期間結束,隨原旅行團一同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