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8死 監委糾正桃市府

監委高鳳仙(右)、章仁香(左)糾正桃園市政府。(張鎧乙攝)

2018年發生的桃園敬鵬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勞喪生,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桃園市政府有3大違失,昨提出糾正案。監委高鳳仙表示,現場水線部署未採捷徑,而是ㄇ字形繞遠路,火場指揮官蘇文遠等人推說不知情,疑似把責任推給殉職的消防員。

水線捨近求遠 撤退慢半拍

監察院就敬鵬大火案,糾正桃園市政府的3大違失,包括3位指揮官蘇文遠、陳宏銓黃世忠均不知敬鵬3廠入口捷徑,而採取ㄇ字形最長救援路徑,致6名隊員不幸喪生;指揮官不知有2、3廠之分,未及時派人往2廠4樓宿舍區救援及滅火,致2名外勞死亡;指揮官於事發當日21時42分得知廠房全面燃燒,卻遲至21時57分始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致7名消防員無法及時撤離。

另外,針對敬鵬3廠公共安全檢查報告書無「防火隔間」、外牆風管管理及外勞管理問題,監委也提出檢討事項

部署疑卸責 推給殉職弟兄

對於致命的水線部署問題,高鳳仙表示,火場指揮官蘇文遠等人稱,是敬鵬人員帶消防員部署水線,但身爲指揮官應該要負責指揮,不是說「我都不管」、「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拉水線」,這種話不負責任,她不接受。

體恤消防員 檢討主管機關

高鳳仙說,「他把責任推給死亡的弟兄是很不好的」,難怪家屬氣憤,質疑「你說他們3個是笨蛋嗎?這裡有出口會不知道嗎?」

監委章仁香也說,做爲指揮官,弟兄上去後,當然還是要看所有的資料,看還有哪些路徑、出口,這場大火第1批及第2批人員救援出口不同,可見指揮官沒有掌握所有資料。

對於監察院這次直指指揮官失職,卻糾正桃園市政府,高鳳仙說,這些打火弟兄也不容易,如果每次大火都去彈劾或議處太多的人,將來可能沒有人要當消防員,所以她跟提案監委章仁香決定不議處相關人員,而是要求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