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期待新政府落實金融改革政見

賴清德總統當選人提出了「鼓勵金融創新,平衡金融監理」的政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融發展雖非此次總統大選的競選主題,卻是臺灣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觀諸三位總統候選人的競選政見,我們發現只有賴清德提到「鼓勵金融創新,兼顧金融監理與發展」。賴清德就任後,社會似可期待新政府的金融監理將有別於以往。但「新金融政策」的內涵與落實方式,則仍有討論空間。

金融產業曾是臺灣經濟發展策略的重要一環。今天台北101大樓就是當年政府爲推動亞太營運中心的金融中心地標;可惜過去30餘年,經歷亞洲金融風暴、社會意識形態對立,再加上政府保守作爲,使得我們喪失金融發展先機。演變至今臺灣竟成爲國際「科技界巨擘」與「金融界侏儒」的畸形產業結構。

自從新銀行及金控公司成立後,臺灣金融業發展具有以下三大特徵:一是整體金融業產值佔GDP的比重每況愈下;去年累計至第3季爲6.6%,僅是半導體產業的一半。二是金融機構的放款與投資要遠高於市場證券發行額,故是以「中介」爲主體的金融環境。三是政府與家族爲金控公司的控制主體;政府或民間大股東干預公司治理的情況嚴重。

「七年之病得求三年之艾」,臺灣金融產業要脫胎換骨將是未來賴清德政府的巨大挑戰。畢竟,我們早已失去地緣經濟的優勢。而若根據目前監理模式,政府想改造金融產業,僅能就現實環境持之以恆地逐步推動,至於結果則要多年後方能評估成效。這樣的觀察是否意味我們對臺灣金融發展就不再抱持期望了嗎?答案其實不然。

世界正處於以網路爲基礎的智能化工業革命時代,金融業自然不能置身事外,而這正是臺灣金融產業的改革契機。

FinTech興起重塑金融業的經營模式,但臺灣金融科技進展的步調卻明顯較慢。這應與市場集體壟斷、缺乏有效刺激、機構法制僵化,以及政府保守心態有關。金管會過去近乎「同溫層」的管理,使金融創新失去「顛覆」動力,而純網銀與開放銀行業務發展遲滯就是明證。

「找出問題,才能解決問題」,可以從政府管理金融創新的癥結開始探討。首先,目前《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的實施成效不彰;許多FinTech商業模式並未藉此導入金融業。其次,金管會以「指導原則」管理金融創新業務,卻不能有效解決消費金融爭端。第三,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產品未被彈性納入《證券交易法》管理,故有必要對「有價證券」重新定義。

我們因此建議政府針對非金融機構且從事金融創新的新興事業,採取低強度管理,其中若涉及市場交易的商品則宜採用「有價證券」規範。無論如何,兩者監理的底線皆爲消費者權益保障。至於立委關切金融科技對金融產業的影響,建議可由金管會轄下各業務單位與金融研訓院、證基會、保發中心及各產業公會分工合作評估。

賴清德總統當選人既已提出「鼓勵金融創新,平衡金融監理」的政見,未來新政府就應推動友善金融創新的監理環境。

新的金融監理模式不僅要爲FinTech建立「得來速」通道,更要以改善產業與治理結構爲目標。新政府可以「另闢蹊徑」來推動新金融監理模式;成立「行爲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監理金融創新業務與機構,而最終則是建構「機構審慎監理」與「行爲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理」分立的監理雙軌制。

政府過去採用「築高牆」的機構監理,固然維持了金融機構短期經營的穩健性,保護既有業者的利益,其代價卻是阻滯金融業對經濟發展貢獻,最後形成家族治理反而不利金融監理。值此國際金融產業面臨典範轉移之際,我們期盼未來的賴政府落實金融改革政見;讓新創業者不僅提供好的金融商品,更要創造多元金融服務,促進產業發展,最後能改善家族壟斷金融的公司治理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