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性影像4/防加害人再犯 衛福部修法納入治療、輔導
性影像散佈等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日前修法完成,以保障被害人權益。另爲顧及性侵害加害人迴歸社會後,需轉至社區處遇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衛福部最新公告修正完成「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擴大納入性影像散佈加害人。
專家表示,性犯罪加害人樣態多元,迴歸社會後,勢必需要給予不同的治療或輔導,避免再犯。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鄭淑心說,此辦法爲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進行修正,重點爲擴大納入刑法三一九條之二規範,以強暴、脅迫等方式,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拍攝性影像的加害人。另相較未修正前,辦法修正後針對身心治療、輔導、教育分款訂定,並呈條列式敘述,讓條文更加清楚。主要是身心治療須由醫師進行,而輔導、教育則由其他類專業人員進行。
爲更加清楚評估性侵害加害人需進行哪種社區處遇,最新修法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人數,將由原先五人增爲七人。鄭淑心說,評估小組成員除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觀護人、少年保護官、學者專家等六類領域,增列機關代表領域,並規定爲特殊教育或犯罪防治相關學者專家。
鄭淑心指出,增列特教等專家學者,主因是若加害人合併智能不足問題,此非身心治療、輔導就能改善,而需加入特教老師資源,讓地方政府可以順利執行。爲降低性侵害案件加害人再犯,所進行的身心治療,或認知輔導、教育都是其中的一個方式,同時還需要透過警政機關的查辦、報到,或由觀護人追蹤等,經跨專業、跨領域合作方式一同進行。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說,身心治療、輔導教育主要目的是預防復發、再犯,但性犯罪範圍很廣,包括性猥褻、性侵害,或是性影像拍攝及散佈等,加害人樣態也十分多元,可能有人格違常、精神疾病、藥酒癮、戀童或智能不足,甚至還涉及家庭背景、兩性關係等議題,不同加害個案需給予不同的治療或輔導。
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的案件層出不窮,受害者不僅要面對加害人的勒索,更要面臨網路上千夫所指的議論。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