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Uber Eats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勞動部重申:盼其他平臺跟進
Foodpanda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臺南市政府開罰6萬元,Foodpanda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外送員與平臺業者屬於承攬契約關係,若以要保人身分爲外送員投保強制險將牴觸中央法令,因此判決Foodpanda勝訴,並撤銷原處分。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送平臺業者Foodpanda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臺南市政府開罰6萬元,Foodpanda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然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外送員與平臺業者屬於承攬契約關係,若以要保人身分爲外送員投保強制險將牴觸中央法令,因此判決Foodpanda勝訴,並撤銷原處分。勞動部職業安全署指出,Uber Eats今年中已爲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希望其他外送平臺也能跟進。
職安署表示,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中,要求平臺業者針對外送員投保人身險和財產險,其中財產險包含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不過外送業者大部分都是承攬關係,強制險是車輛所有人來保,但是臺南市自治條例要求強制險也是由外送平臺來出,因此纔有牴觸法令的爭議。
職安署指出,UberEats與明臺產物保險已於今年6月起合作提供外送夥伴全臺第1張第三人責任險,希望Foodpanda和其他平臺也能跟進,藉此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爲提供服務的人投保也是減輕外送員的負擔,職安署也已主動邀集平臺業者、金管會保險局、保險公會、外送員工會研商,督促平臺業者儘速落實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