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機構存放央行準備金乙戶利率即起調整

另源自外資之新臺幣活期存款,仍依央行99年12月30日臺央業字第0990062027號函規定,不給付利息。

央行解釋,今(111)年6月16日央行理監事會決議,各項政策利率自6月17日起,分別調升0.125個百分點,銀行已配合調整其存款牌告利率。爲反映銀行存款利率之調升,因此調整金融機構存放央行準備金乙戶存款之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