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檢討強化 理專十誡2.0明年實施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翻攝直播畫面)

金管會2019年中推動「理專十誡」防堵層出不窮的理專弊案,由於實施後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件,經滾動式檢討後修正相關內容、祭出精進強化版的「理專十誡2.0」,彙整出4大類共21種可疑樣態,強化銀行預警功能,將於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

銀行局主秘侯立洋表示,此次爲檢討過去發生案件,針對俗稱「理專十誡」的「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提出更精進措施。此次修正主要訂定疑似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態樣、強化對帳單作業,以加強銀行預警功能、從源頭減少舞弊可能等。

首先,此次修正強化對帳單相關作業程序,包括銀行應提供對帳單總覽和交易明細、對帳單應由銀行內部程序產出纔可提供給客戶,銀行可不定期執行桌面清空(Clean Desk)檢核、對帳單增加「銀行嚴禁理專自制對帳單」等資訊和警語、檢核客戶留存信箱方式等。

侯立洋指出,過去並未明文規定銀行產出對帳單流程,使理專可能自制提供僞造的對帳單給客戶,客戶若未向總行索取資料佐證便無法察覺有異。此次修正明訂未來統一由銀行內部程序產出對帳單,讓客戶可透過交叉比對確認投資狀況。

其次,此次修正亦強化對理專關聯戶的監控機制,增訂「疑似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之態樣」,除明列資金往來、關聯帳戶、代客操作、其他行爲等4大類共21種參考態樣外,並要求銀行應依本身業務特性及風險,選擇或自行發展契合銀行本身情形的態樣。

再者,爲進一步發揮相關態樣預警功能,本次修正新增要求銀行應指定「獨立於理專業績以外的總行單位或人員」,如總行財管部門的管理單位、第二道防線單位或人員,針對符合參考態樣行爲或交易進行調查,並訂定相關調查程序。

最後,爲強化第二道防線之責任,本次修正亦責由法遵、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或風險控管等單位,就調查程序規畫、管理及執行負督導責任。考量銀行內部組織、內規及資訊系統可能需配合調整,因此給予適度調整期,「理專十誡2.0」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