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宏泰薰衣草保單漲價不合理 金管會首令退費

宏泰人壽。(記者林資傑攝)

金管會通過對宏泰人壽裁罰案,指出宏泰人壽5月調漲薰衣草健康險附約保費,在費率釐訂上有欠缺合理性及公平性狀況,依違反保險法規定裁罰120萬元、予以糾正,停止銷售保證續保的健康險新契約1年,且首次要求保險公司應恢復原費率、退還溢收保費。

此外,金管會要求宏泰人壽究責懲處失職人員。由於時任嚴姓商品簽署精算人員,先前已因他案遭金管會處分記點2點,此次因此案再遭金管會予以處分記點2點,已達法定限制簽署商品條件規定,故自接獲處分書起半年內不得簽署保單商品。

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表示,宏泰人壽5月10日送審備查「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險副約」部分變更,研擬的計算說明書對於費率釐訂,僅選擇性考量去年理賠損失率較差的2項給付項目資料,且直接設定爲一定調漲前提下調高費率,有欠公平合理。

蔡火炎指出,宏泰人壽薰衣草健康險2018、2019年損失率均合理,僅去年明顯飆高,且各項給付項目中僅住院醫療及手術費用2項去年損失率較差,但該公司直接以此2項的保險成本調整係數,未考量不同性別及年齡級距在不同計劃別的損失率狀況。

蔡火炎表示,宏泰人壽在此次調整費率前,歷次商品管理小組會議資料均表示保單損失率未偏離定價基礎,未檢視評估結果有做必要調整分析,此次費率調整亦未就各項精算假設數據、調整方式及其符合適足性、合理性及公平性詳細評估分析,評估決策有欠妥當。

雖然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險保單已在3月暫停銷售,但迄今有效保單仍達約15萬張,金管會認爲此次大幅調漲保單費率,在費率釐訂上欠缺合理及公平性、且評估決策有欠妥當,影響保戶權益情節重大,故依違反保險法規定裁罰120萬元、予以糾正。

同時,金管會勒令宏泰人壽停止銷售保證續保的健康險新契約1年,並要求應恢復原費率、退還調漲後的溢收保費,爲首度駁回壽險公司調漲保費並要求退款。蔡火炎表示,如何退還將視溢收狀況而定,若溢收金額不大,亦可能採取抵繳下期保費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