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與縣議會大斗法 水頭旅服中心新建工程一波三折

「金門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迄2021年12/31的預定進度9.4885%,實際進度11.7754%。(金門縣港務處提供)

「金門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的中央補助款2.2億元墊付案及追加預算案均未獲縣議會通過,面臨工程進度延宕的難題。(金門縣港務處提供)

「金門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的中央補助款2.2億元墊付案及追加預算案均未獲縣議會通過,面臨工程進度延宕的難題。縣府已函請內政部啓動協商機制,希望交通部從連江縣調撥經費給金門縣用的「美意」莫遭到辜負才好。

總工程預算28億840萬元的「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在2011年立案展開,歷經國際競圖解約和重新設計各1次,並先後流標10次,迄2018年底第11次才決標,由啓赫營造取得承攬權,並在同年11月中旬由前縣長陳福海主持開工典禮,原定2021年下半年完工啓用。

但2020年3月卻傳出啓赫營造因爲週轉不靈,無法正常履約,業主金門縣港務處斷然終止雙方契約,7月重新開標又流標2次,迄11月底第3次才決標由永青營造公司獲選爲最有利標廠商,12月28日繳納履約保證金,12月31日完成簽約,預定2024年1月竣工。迄2021年12/31的預定進度9.4885%,實際進度11.7754%。

但項攸關未來小三通往來,做爲「小國門」的通關大樓新建工程卻波折不斷,最近又面臨中央補助款2.2億元墊付案及追加預算案均未獲縣議會審議通過,面臨延宕工程款撥付的難題。

縣議會是在去年12/21以該案工程目前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提案凍結追加預算2.2億元,今天再於記者會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0條或預算法第54條已有「調節因應」規定,要求行政機關自應權衡輕重,做適法之處置,不應推卸「行政怠惰」的責任,並歸責於縣議會。

縣府則立即迴應說明,按地方制度法第40條或預算法第54條,系針對總預算案不能於年度開始前1個月審議完成所定之因應措施,並不適用於追加減預算,因此有關的追加減預算案因議會未能完成二、三讀審議程序,也未同意墊付案,導致已撥入縣庫的2.2億中央補助款無歲出預算可供支付廠商估驗計價欠款,也無議會所稱有「調節因應」之行政程序。

縣府已函請內政部啓動協商機制,期能保留2.2億之中央補助款,並盼縣議會能於年1/6至10日的臨時會同意先行動支2.2億的墊付案,以便立刻撥付去年所欠廠商估驗款,也不會辜負交通部去年因這項工程進度超前致預算不足,臨時調撥連江縣的預算給金門縣執行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