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風獅爺購物中心傳歇業 縣府緊盯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進用身心障礙者並非繳納差額補助費即可免除相關社會責任,唯有正視問題、轉換思維、積極進用纔是一勞永逸的解決之道。(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金門第1個由政府與業界攜手合作的金門工商休閒園區興建、營運、移轉BOT案(即金門風獅爺購物中心)傳出可能歇業一事,縣府昨表示,若涉及逕自歇業等重大違約情事,將處罰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違約金,最重罰則是縣府收回園區內全部資產,並終止雙方合作契約。
建設處指出,縣府於2009年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2條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金門工商休閒園區興建、營運,由臺開公司成立特許公司(臺灣工商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營運本案,具有破產分離效果。有關歇業之訊息,縣府已與臺灣工商公司聯繫,該公司迴應金門風獅爺購物中心仍會營運,與傳出3月1日起停業的花蓮新天堂將分開處理。
縣府強調,雖臺灣工商公司已說明,但縣府仍將密切注意該案營運,隨時掌握臺灣工商公司履約情形,目前雙方以確保該BOT案維持營運狀態爲首要目標。
縣府指出,若無充分理由而逕行停業,涉及投資契約重大違約,縣府將依約執行重大違約處理程序,要求限期改善並按日計罰違約金,違約金上限爲新臺幣1000萬元,且依約若未能完成限期改善,縣府不排除考慮收回園區內所有資產,並終止雙方合作之投資契約。
另對勞工權益保障部分,縣府也說明依據勞基法的規範,即當僱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因此而被積欠之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可由該基金先行墊付,確保勞工權益不會受損,縣府對此也會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