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日本拉麵賣不完…黑心批發商竄改效期 還當特賣會贈品
桃園一名陳姓批發商負責人,前年與某進口商協議將其進口的拉麪存放在倉庫寄賣,然而陳姓負責人眼看拉麪有效期限將至卻還沒賣完,竟爲了得利僞造有效期限產品標,再貼上原有包裝外,拿到特賣會當作贈品,直到去年5月進口商到倉庫視察拉麪存量,赫然發現包裝有異。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僞造私文書罪嫌起訴陳姓負責人。
檢方調查,進口商黃姓男子前年向公司購買進口的日本巖手縣產乾貝風味拉麪2275包及牡蠣風味拉麪1375包,並在前年9月28日將拉麪放置在蘆竹區批發商倉庫,交由從事食品買賣業的37歲陳姓負責人寄賣。
然而寄放一段時間,乾貝風味拉麪有效期限將至,卻尚未全數販售完畢,陳姓負責人未獲得黃男授權或同意,竟以筆記型電腦僞造有限期限「2023年12月23日」,並標示進口商公司名稱的產品標,再使用列印機、封口機,將僞造標籤貼在原有限期限「2023年1月10日」的乾貝風味拉麪包裝上。
事後陳姓負責人將沒賣完的乾貝風味拉麪,拿到新竹市東區一處商品特賣會上,爲促銷買氣而將拉麪作爲贈品送給不知情的消費者,直到進口商去年5月2日前往倉庫查看貨量,發現產品遭更改有限期限,才戳破陳姓負責人劣行,憤而向警方報案。
對此陳姓負責人坦承犯行,與進口商負責人、黃姓男子在偵查中的證述大致相符,並有黃男購買拉麪的發票、出貨紀錄、遭僞造的乾貝風味拉麪存貨照片等,足認陳姓負責人僞造文書犯行輿事實相符。
桃園地檢署偵結,陳姓負責人明知將商品上的有效期限塗銷後僞造另一未逾有效期限的新日期,將使所標示的有效期限逾越真正的有效期限,且明知未得到進口商的授權或同意,仍爲牟取不當利益,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行使僞造私文書、詐欺得利犯意,最終依犯刑法僞造私文書罪嫌起訴陳姓負責人。
桃園一名陳姓批發商負責人,前年與某進口商協議將其進口的拉麪存放在倉庫寄賣,然而陳姓負責人眼看拉麪有效期限將至卻還沒賣完,竟僞造有效期限產品標,遭依僞造私文書罪嫌起訴。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