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拍板 個人貸款緩繳措施延長1年
銀行局統計,從疫情爆發後累計至今年5月17日止,銀行覈准現有貸款展延、申請新貸的部份共有14萬5千件、金額達5,687億元。
林志吉指出,因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到個人經濟,金管會先前已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2021年6月2日及11月30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三至六個月等措施。該等受理展延期限將於2022年6月底屆至。
金管會已在2022年5月12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下列會議結論,其中,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爲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衆、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包括:個人金融產品。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在協處措施信用卡款項部分,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三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其他個人貸款部分,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三至六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在協處機制期間方面,則是受理申請期限由2022年6月底止延長至2023年6月底止。民衆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三至六個月,申請不以一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