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三鶯線釀3死 新北稽查安坑輕軌「見3重大缺失」罰6萬

新北勞檢啓動5個捷運工程專案,共發現13項缺失,已要求廠商限期改善另針對重大違規並開罰。(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上月20日,捷運三鶯線發生3死2傷的重大工安事故,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新北市勞檢處於事後立即啓動捷運工程專案檢查,針對施工中的4條萬大中和線及1條安坑輕軌捷運工程實施稽查,共發現13項缺失,其中負責安坑輕軌的營造商,未做好人員防墜等3項重大違規,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遭罰6萬元。

勞工局指出,此次稽查4條萬大中和線共發現「高壓氣體貯存,未固定及裝妥護蓋」、「未設置滅火器材」、「未設置適當的墊襯及擋樁,致有滾動之虞」等9項違規,已依規定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改善。

安坑輕軌捷運有4項違規最多,其中1項限期改善,另3項重大違規有「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的場所,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擋土支撐」,勞檢處除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處罰鍰,並函請工程主辦機關及監造單位加強督導,未來勞檢處將透過列管追蹤,以確認改善情形。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捷運路線通常位屬地狹人稠之處,爲爭取更好的施工空間,同時避免影響原有路段的運輸功能,設計上常以高架方式呈現,但因爲是高架施工又緊鄰道路作業,施工風險通常較一般工程高,常見的危害有「人員墜落」、「結構倒塌」、「機具碰撞」及「車輛突入」等,如果稍有不慎,就容易發生職業災害。

陳瑞嘉呼籲,捷運工程施工風險高,勞檢處希望透過現場工安診斷,降低作業風險,同時督促得標廠商善盡承攬管理責任,減少職災;施工單位更應落實安全整備工作,同時加強承攬管理,以提高下包廠商及作業勞工的安全意識,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提醒施工單位切勿心存僥倖,否則一旦發生工安事故,除將面臨刑事及行政責任外,更將負擔高額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