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嗆員警「槍拿下來輸贏」 2男遭判下場慘了

去年底郭姓及楊姓男子在警方執勤時,與員警拉扯還嗆聲「槍拿下來輸贏啦!」,臺北地院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底郭姓及楊姓男子在警方執勤時,與員警拉扯還嗆聲「槍拿下來輸贏啦!」,臺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將2人移送法辦,臺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違反社維法之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可抗告。

松山警分局移送指出,去年11月28日下午郭及楊在北市街頭,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郭男向警員大聲說「不然現在想怎麼樣,拿槍下來阿!」並與警員拉扯,楊男則將雙手放於另一警員身上,大聲說:「什麼跟我沒關係是不是啦!」。

案發後,郭男辯稱是警員挑釁他,他是要保護自身安全才叫警員把槍拿下來,楊稱想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故將雙手放在警員身上,但另一警員將他雙手撥開後以手肘朝伊推過來並一直以胸口頂着對他叫囂,他才向警員說「欸你怎樣啦?推什麼推啦?」。

臺北地院勘驗現場蒐證畫面光碟畫面,認定郭及楊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以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雖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然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