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不規範、過度檢查等問題 司法部發布8件監督案例
爲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糾偏糾錯功能,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規範化、法治化水平,司法部近日發佈8件案例,從不同方面反映了行政執法監督的內容、方式和具體做法,聚焦羣衆身邊事、平常事,突出涉企執法監督,着力解決不規範檢查、過度檢查等問題。
一是行政執法監督要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督,做到行政執法到哪裡,行政執法監督就跟進到哪裡。行政執法監督可以對行政執法工作涉及的制度、機制、主體、權限、程序、結果、法律責任等進行全要素監督。這次公佈的監督案例涉及不同執法領域、執法主體和違法情形,有的屬於法律適用錯誤問題,有的屬於執法程序不規範問題,有的屬於行政執法人員行爲不當問題。在“某市司法局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執法人員不當執法行爲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積極協調指導有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處置不文明執法行爲,與行政相對人溝通化解矛盾。“某市菸草專賣局對區菸草專賣局不當行政許可決定執法監督案”表明,行政執法監督的主體還包括上一級行政執法機關。
二是行政執法監督要督促行政執法機關落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各項要求,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在“某市司法局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企重複行政檢查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加強涉企執法監督,切實解決企業反映的檢查主體多、檢查內容多、檢查頻次多、檢查標準不一等問題。在“某市司法局對縣金融辦不當出具‘風險提示函’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通過多方座談論證,準確認定該案“風險提示函”的性質,依法糾正不當行政行爲,保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是行政執法監督要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措施,及時主動糾正行政執法工作中的錯誤偏差,注重提高監督的實際效果。在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中,爲查清事實,提高執法監督的效果,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或者監督機構可以通過明察暗訪、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案卷資料、組織論證會、聽取工作情況報告、評估鑑定、約談有關負責人等方式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調查檢查,對違法或不當的情形,可以制發監督文書督促相關機關自行糾錯。在“某市司法局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不當行政處罰決定執法監督案”中,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或者認爲下級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監督機構處理不當的,上級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監督機構可以提級辦理。
四是行政執法監督要舉一反三,以個案糾錯帶動類案整改,帶動行政執法質量整體提升。行政執法監督通過對個別案件的糾偏糾錯推動類案整治,解決行政執法存在的共性問題。在“某市司法局對市水利和湖泊局不依法行政處罰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推動行政執法機關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全系統執法案卷開展自查自糾,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在“某市司法局對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程序不當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針對個案反映的問題,推動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修訂《違法行爲處理工作規程(試行)》。在“某市司法局、綜合指導辦對文廣旅體局涉企重複檢查執法監督案”中,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積極分析原因,制定出臺有關措施,加強行政執法計劃統籌,推進預防性規範體系建設,減少因監管政策打架造成的重複檢查。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