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大陸生產疫苗人員 3/15起赴陸可享簽證便利
大陸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發佈通知,3/15起,接種中國疫苗人員來華可享簽證便利。(新華社)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發佈通知稱,自3月15日起,將對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的簽證申請人提供便利,申請資格包括赴華從事各領域復工復產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及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人員等。
通知指出,相關便利僅適用於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種中國生產的疫苗並按規定時間間隔打完2針或接種中國生產單針疫苗後滿14天),並持疫苗接種證明資料的簽證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過去14天旅行軌跡和健康申報表》。
(一)赴華從事各領域復工復產活動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即無需提供省級外事、商務部門或央企的《邀請函(PU)》、《邀請函(TE)》及《邀請覈實單》。
(二)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適用人羣: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華事由:家庭團聚、贍養、探親、來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遞交簽證申請。
(三)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及中國內地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請辦理商貿類簽證。
其他申請人仍需按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2021年2月9日更新發布的《外交部駐香港公署疫情期間簽證申辦須知》及《疫情期間在香港申請中國簽證您可能關心的26個問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