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陳明文「這句話」自證是現行犯!黃揚明:在野黨快去告

媒體人黃揚明指出,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說自己是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戶」,明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廖素慧攝)

「716公平正義」遊行將登場,而活動訴求之一是「居住正義」,綠營也強力批評主辦者黃國昌違法使用土地,但綠委陳明文卻反遭爆料用3000萬買地卻跟農會貸款1億元,引發網友嘲諷。媒體人黃揚明今(8日)也加碼爆料,陳明文自證是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戶」,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不得與受監督之機關團體有補助等行爲,陳明文就是「現行犯」,在野黨趕快去告。

黃揚明今在政論節目《週末大爆卦》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不得與受監督之機關團體有補助等行爲;立委的關係人範圍很大包括助理、太太、兒子都算。

而陳明文7日出席行政院農委會在民雄鄉「新中天畜牧場」辦豬瘟拔針及百億基金輔導成果會時,公開表示「我也是養豬戶,也是百億基金輔導戶,養4000只」。

黃揚明表示,陳明文在經濟委員會,農委會就是他的監督對象,但陳明文的家族開辦養豬場,還向農委會申請補助,就是「現行犯,在野黨的立委該告發趕快去告發」,這已經明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相關規定。

他也痛批陳明文晚節不保,本來沒人知道他養豬,但卻自己大喇喇地講說領政府百億基金補助,簡直荒謬、荒唐,民進黨的公職人員怎麼能這麼囂張,覺得自己沒問題。

黃揚明也在臉書發文補充,我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爲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爲」。而陳明文在第10屆立法院第1、2、5、6、7會期都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直接監督農委會預算。

黃揚明說,上屆立法院,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曾因助理申請經濟部補助,而被時力黨中央開除黨籍。這類立委未利益衝突迴避的案件,其實層出不窮,「只是像陳明文這樣公開承認的,我還是第一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