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收的好冤枉?律師示警「這件事」:不如提告監理所

示意畫面。(報系資料照)

民衆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認爲不合理應怎麼提出申訴?律師林智羣今(10)日透過臉書指出,與其向監理所申訴,不如直接提告監理所,並認交通裁罰要告贏存在一定難度,一般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民衆纔有機會告成。

律師林智羣透露,最近接到數件交通裁罰的諮詢,並且擁有「無住戶籍地,收到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罰錢之外還扣照」、「拿到裁罰書,第一反應都是去找監理所申訴」的共同點。他表示,開車須多加小心,認爲罰錢事小,但如今很多裁罰動輒吊扣駕照,半年或一年沒辦法開車,非常麻煩。

「很多人接到裁罰單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去跟監理所申訴,完全沒注意到裁罰書最下面寫的請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林智羣強調,申訴結果大部分皆爲申訴駁回,延後報到日期,日後想起應去打行政訴訟時,卻已過30天期間追訴。

林智羣說,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不會互相影響,申訴不會讓30天期間凍結,並呼籲民衆應多注意申訴通常不會通過,與其向監理所申訴,倒不如提告監理所,「我之前有一件裁罰程序有問題,告了之後,法院通知說監理所認爲我們主張有道理,撤銷原處分了」、「向它申冤,不如告它;其實交通裁罰要告贏很難,通常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纔有可能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