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騎樓留人行空間「可開放停車」 高市交通局回應了
交通部長王國材(中)今天在高雄受訪表示,騎樓停車因城鄉差距不同,在停車位不足下,若次要幹道的騎樓可留行人通行空間,可因地制宜開放停車。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雄許多透天厝的屋主會把車輛停在自家騎樓,卻常遭到檢舉,引發爭議。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到高雄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座談會受訪表示,騎樓停車因城鄉差距不同,在停車位不足下,若次要幹道的騎樓可留行人通行空間,可因地制宜開放停車。
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衆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並記違規點數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不僅讓各界反映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臨時停車或騎樓停車的違規案件數量暴增。
王國材說,最近實施政策裡面,在騎樓停車問題因爲有城鄉差距,很多縣市政府也反映,因此交通部已發函給各縣市政府,針對騎樓停車可以因地制宜,地方政府可以按照路段或是區域考量,設定有些地方騎樓可以開放停車,但一定要留下行人通行的空間。
王國材表示,整頓騎樓應有些配套,需考量附近停車位夠不夠,「民衆若不停騎樓,有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停車?」在此情況下,交通部發函各縣市政府可彈性處理,尤其次要幹道,如果可以留下行人空間,騎樓整頓也需要一段時間,建議讓民衆可以停車。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高雄市區民衆檢舉騎樓違規停車前三大路段,包括博愛路段、中正路段、民生路段,違停的車輛種類包括汽車、機車都有,因應中央政策,交通局刻正研商騎樓停車規定,警方目前加強後端審覈,如無妨礙人車通行,則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高市交通局說,針對道交條例修法後騎樓停車等違規取締衍生違規記點問題,交通部今年11月召集警政署及各縣市政府研商決議,目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深夜0時至6時,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原則,建議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依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交通局表示,目前正與警察局研商實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可採行或放寬的時段與地區,但因每個地區、路段、行人量、交通量均不相同,刻正蒐集資料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