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廉政金裝清白 地窖藏上億賄款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開庭審理凱裡市前市長洪金洲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圖爲洪金洲被押上法庭。 (CFP)

大陸反腐又捉到一鉅貪。貴陽市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凱裡市前市長洪金洲收賄案,檢方指控,洪金洲自1997至2013年間收賄達380多次,共計賄款達39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還有3125萬元無法說明來源。他怕事蹟敗露,曾主動上繳5500多萬元「廉政金」,卻被查出還有2000多萬賄款,約新臺幣上億元,藏在岳父母家的地窖內。

洪金洲坦言,曾與妻子商量將地窖內的賄款上繳,但因考量到子女長大需要用錢,但如今想爲子女留下財富,卻對家人造成一生的創傷,也讓他悔不當初。

華聲網評論員張英表示,「廉政金」制度是爲了讓一些無法推辭禮金的官員無後顧之憂,大陸各省市幾乎都設立了廉政帳戶,規定因各種原因未能當場退回的禮金、禮品,應於一個月內全額登記、上繳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或存入廉政帳戶,並領取相關憑證。對沒有全額上繳或存入廉政帳戶,以及在接受調查後才上繳或存入廉政帳戶者,仍按違紀論處。

張英表示,收受賄賂的官員通常會主動上繳一部分做做樣子,但上級紀委根本不知道官員到底收了多少賄賂。反腐如火如荼,官員心存僥倖,交一部分試探一下,如果安全,便不交,如果風聲緊,就多交一些,洪金洲很顯然是抱着這樣心理持續收賄。

貴陽市檢察院指控,洪金洲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939.4萬元、9萬美金、22萬港幣、1萬英鎊、5000克黃金、6萬元購物卡。此外洪金洲尚有財產3125萬元無法說明來源。

據調查,洪金洲與其妻徐先玉(另案審理)收賄多在節日期間,收錢地點多是在家中和辦公室。在16年的任期中,收受88次「請託」,並接受請託方的380多次賄賂。請託方包括房地產商、餐飲商、銷售商、廣告商等100多名業者。請託事項涉專案開發、調整規畫等。

其中最大的一案是在2006到2012年間,洪先後11次收受凱里金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某共計583萬元,爲該公司即將承攬項目、徵地拆遷等進行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