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無法依勞基法規定休息 幼教工會感嘆面臨「教師劫」

教保員無法依勞基法規定休息,幼教工會感嘆面臨「教師劫」。(示意圖/shutterstock)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發起「教師節喝咖啡拍照」快閃活動,要求教育部給教保員每天合理的休息時間。(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今天是教師節,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發起「教師節喝咖啡拍照」快閃活動,諷刺教育部國教署要求勞工身分的幼兒園教保員假休息30分鐘,實質是延長工時晚下班,政府帶頭成爲慣老闆,幼教現場不合理的休息時間,教保員正面臨「教師劫」。

教育部國教署曾於104年發文給各縣市政府,要求契約進用教保員必須依勞基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又說明「幼兒午睡時,應至少安排一名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且爲能落實照護,該照護人員應保持警醒,以及時因應幼兒突發狀況」。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發起「教師節喝咖啡拍照」快閃活動,從教保服務人員上傳的照片中,打臉國教署的休息時間,在教育現場休息是笑話,尤其面對年齡小的幼兒園孩子,除了現場安全照顧外,老師們也趁低勞動力時處理班務,這些在孩子午休時間內皆無法完成的任務,何來休息之說。

勞基法30分鐘休息對幼教職場不是休息,而是延長工時的劫難,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建議政府,將教保員休息時間,換成待命工時,給予加班費;或參考桃園市政府作法,因幼兒教保工作具不可中斷性,得不受限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休息30分鐘之規範,僱主可在工作時間內,顧及教保員健康福祉前提下,另行調整合理休息時間。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請教育部正視教保員無法休息又被迫延長工時之事,請讓教保員迴歸到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實施時間爲上午8時至下午4時的上下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