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能源公交車“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指南來了!

現代快報訊(記者 李娜)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江蘇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申領指南》。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根據指南,江蘇將針對符合條件的城市公交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車齡滿8年及以上的老舊城市公交車,即2016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註冊登記的城市公交車輛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給予定額補貼。對更新新能源公交車的,每輛車補貼8萬元;對更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

申請人應在2025年1月20日前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補貼資金申請。車輛報廢時間(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時間爲準)、新購車輛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時間爲準)以及動力電池更換時間(以更換動力電池驗收證明時間爲準)均要求在2024年7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審覈部門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最遲在2025年2月10日前按要求補正有關信息。

申請人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後,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補貼資金申請及佐證材料,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會同財政部門按程序進行審覈並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本次更新補貼政策規定,城市公交企業報廢並新購一輛公交車視爲一次更新,即報廢車輛數與新購車輛數應爲1:1關係。

那麼動力電池更新有什麼要求?指南規定,更換動力電池是指對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進行全套更換,更換後的動力電池應在2024年1月1日後生產,質保年限不低於5年,且滿足GB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並符合行業管理部門關於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事項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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