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全面推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集體補助試點

新京報訊 據江蘇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衆號“微訊江蘇”消息,3月14日,江蘇省召開社會保險工作會議,明確今年江蘇將全面推動城鄉居保集體補助基本全覆蓋三年行動計劃,通過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發力,全社會參與助保的形式,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按照政策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般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等構成,繳費水平不高是導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待遇水平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2022年,無錫市和常州市在部分縣(區)率先試點,確立落實集體補助的基本原則是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低水平起步,資金來源與決策程序合法。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法,在確定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資金來源等問題時,由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按規定落實“四議兩公開”民主監督程序。拓寬集體補助籌資渠道,鼓勵、引導其他經濟組織、團體和個人以捐贈的方式提供集體補助所需資金。

在廣泛試點的基礎上,江蘇2023年啓動“百鎮千村”集體補助推廣計劃,截至去年底,在全省54個縣區176個鄉鎮(街道)1650個行政村開展參與試點,全省共補助參保人員21萬人,籌集資金1610萬元,打造了可供全國學習和借鑑的“江蘇樣板”。目前,江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08元,比國家標準高105元。

據悉,爲鼓勵各地積極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籌資待遇水平,江蘇在繼續落實“十四五”期間按不低於8%的增幅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鼓勵地方試點增發與個人賬戶相掛鉤的獎勵性基礎養老金,激勵城鄉居民多繳多得。同時加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制度建設,建立繳費檔次、繳費補貼和基礎養老金標準的備案機制,逐步推動設區市範圍內政策標準規範統一,爲提高統籌層次奠定基礎。

編輯 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