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公佈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近日公佈,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獎勵辦法》明確,本省設立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應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江蘇發展,加大對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獎勵,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鼓勵開放合作,注重成果質量和貢獻。省科學技術獎每年評審一次,包括下列類別:(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二)自然科學獎;(三)科技進步獎;(四)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五)國際科技合作獎。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授予在本省從事自主創新工作,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一)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貢獻的;(二)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突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或者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重大貢獻的。

自然科學獎應當注重前瞻性、理論性,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徵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科技進步獎授予完成和應用推廣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爲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組織。

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授予提名當年1月1日未滿45週歲,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本省科學技術工作者:(一)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者應用基礎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學發現,推動相關學科發展的;(二)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中取得創新性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的。

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對本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下列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一)同本省的個人或者組織合作研究、開發,取得重大科學技術成果的;(二)向本省的個人或者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特別顯著的;(三)爲本省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的。(王拓)

來源: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