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化制度造成長照悲劇
新北市日前發生長照悲劇,一名老翁照顧患水腦症的老妻,身心俱疲,遂將老妻從住家十四樓丟下致死,本案有申請並使用居家服務,有人開始究責居服員的警覺性。筆者同爲居服機構的一員,想借此案發聲。
本案因案主堅持需要丈夫照顧,不願聘僱外籍看護而有爭執,居服機構應有所耳聞。正常而言,對於因聘僱外籍看護而即將失去的案家,有經驗的居服督導應會和案家聯繫瞭解,並向個案管理及照管專員通報;機構、專員與案家討論最適合的照顧服務組合,就能阻止這場長照悲劇。
但在僵化的長照體系中,照管中心、社區整合中心及服務單位都面臨着服務時效的壓力,中央又一再放寬需求,長照需求者衆,本應擔任照顧管理角色的專員及個案管理早已亂了分寸,個案管理雖是政府委託的民間單位,但民間單位要有利潤才能生存,自然只能依着「長照支付與給付辦法」的各項服務代碼纔有錢賺,案量愈多愈賺,品質自然放一邊。
有些居服機構或專業服務機構,督導的工作不在「長照支付與給付辦法」的服務項目中;專業服務機構尚有醫事專業訓練及在機構的服務經驗可應對,但居服機構爲追求高利潤,在無專職專任居服督導下(有些名義上是督導,卻從事業務工作搶拉個案),以類似人力派遣的方式,讓居服員在毫無資訊的情況下單獨前往案家服務,風險極高,更遑論居服員要取得案家的接納與信任,需要時間與技巧。
再者,居服員比外送員更累,除了有排班時間壓力,轉場亦不只是交通時間;不良的居服機構就由居服員自行負擔交通費用與時間成本,導致居服員轉場時間急迫,轉場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大增。其實長照的居家服務也有夜間跟例假日服務,但中央將長照支付與給付項目的例假日及夜間加給緊縮,導致居服員不願在例假日或夜間提供服務。
其實還是有許多優良的長照人員不吝橫向溝通、分享資訊,接觸新案時會提供案家資訊並帶領服務人員前往,待服務人員和案家熟悉後,才讓服務人員單獨前往服務,也會和相關人等保持良好的溝通管道。身處第一線的居服員如發現案家有異狀,通報督導,督導第一時間就會協助瞭解,並通報與轉介相關資源;在有支援的體系下,更能讓居服員勇於通報,督導也能帶領居服員一起學習進步。
居服機構自行吸收經營成本,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居服督導,也才能建構出有彈性的長照服務;不只讓案家得到良好的居家服務,也能減少長照悲劇的發生。
然而,良善的人並非比比皆是,長照悲劇自然難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