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九十年代下崗職工予以特殊政策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從八十年代開始,改革延伸到工廠、商業、供銷、糧食、物資、外貿幾大系統。由點到面,從淺入深,摸着石頭過河。從廠長、經理、主任負責制,到企業生產經營權、人事管理權,再到所有制改革,到九十年代中期進入實質性階段。私化風頭一來,全面開花,由“一包就靈”到“一賣了之”,國有集體企業由公有徹底變爲私有,於是出現大批人員下崗。
面對下崗潮地方政府及企業,只好隨波逐流,領導一句話,職工放了假。於是遺留了許多問題,嚴重損害了職工權益。
第一、職工下崗很省事。
上級及企業沒任何說法也無什麼程序可走,只憑一句話或一次會,宣佈放假了,與工作多年的單位再見了。捲鋪蓋走人時,人人心情沉重,五味雜陳,開始還感到疑惑、迷茫、失落、無助,甚至還盼着重新再聚首,但逐步認了命。大多回家種地過曰子,非農業固定工沒地算是幫家裡耕田度歲月;有的擺攤做買賣或自謀其它活計討生活。有苦難言無處訴,箇中艱辛有誰知!
第二、職工權益無保障。
九十年代中期統一辦理養老保險,按當時在冊人員入了保,但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只爲少繳費。而由企業上繳部分因企業沒錢改由個人承擔,而個人己下崗很少有人繳納。待到退休時還需補齊欠費,在逐年增長的鉅額繳費額面前一部分人忘而卻步,還有的因檔案丟失而喪失了退休資格,只好託親靠友。己經退休的,雖然國家連續多年上調,一般在三千上下,處於什麼水平?大家都知道。
第三、提高待遇理應當。
改革就要負出代價。但不能讓個人承擔,那代職工無疑成了犧牲品。這是既不合情合理,又不公平公正之舉。曾經的民辦教師、赤腳醫生都落實了相關待遇,那一代下崗職工有理由享受合理的待遇,哪怕是一次性補償,或提高退休金上漲比例,縮小不合理差距,這也算是沒有忘記曾爲共和國做過貢獻、奉獻過青春、中晚年又吃了失業苦頭的下崗人與廣大職工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