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淪空談 僅6.6%上市櫃承諾淨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17日舉行「僅7%企業要淨零,政府減碳畫大餅?」記者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呼籲政府制定有效政策,引導企業邁向淨零。(範揚光攝)
政府宣示2050要達到淨零碳排,但依「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顯示,全臺1791家上市(櫃)公司中,僅有118家企業承諾淨零、約6.6%,334家企業則提出階段性減碳目標,仍有7成的企業未有減碳承諾或目標的企業,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批評,如果按目前企業公開的減碳承諾,2050淨零碳排恐淪爲空談。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國際上的氣候目標與轉型計劃從自願性地參與、揭露,逐步地轉爲各國的法規管制,政府不能讓排碳大戶僅停留在淨零承諾、短期減碳目標與措施的訂定,不能讓7成的上市(櫃)公司連階段性的減碳目標都未訂定或公開,呼籲應制定有效引導企業邁向淨零的政策工具。
進一步盤點上市(櫃)公司中遭要求碳盤查的83家企業、碳排佔全國43%的排碳大戶,僅22家承諾淨零,經綠盟聯繫後再統計,仍有約4成的上市櫃排碳大戶沒有提出減碳目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表示,政府應拿出政策決心,提出更積極的耗能產業路徑,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用電大戶條款、能源管理法的1%節電目標升級,更應要求排碳大戶制訂並公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計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則說,歐盟目前正在討論「企業永續盡職管理指令」,要求企業應提出並落實氣候轉型計劃,以確保公司發展策略符合巴協定維持全球升溫在1.5度的規定,如果企業未制定氣候轉型計劃,並應提出確切技術、製程改善等,則可能有財務制裁或其他行政手段。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表示,企業減碳首重爲揭露,目前要求500多家企業申報、約達全臺排碳8成,如果未在8月底申報會依氣候法處分;他也提及,先前曾預告過碳盤查草案,包括要求揭露燃料使用、未來減碳想法等,但企業仍有不同意見、擔心涉及營業秘密,目前仍在持續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