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宰殺銀髮族 立委:落實審閱期規定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與健身房詐騙受害者吳小姐(右)11日召開記者會分享被健身房業者推銷的過程。(Photo by 臺灣醒報)

健身房業者的契約不給審閱期、還僞造簽名進行信用卡授權,把消費者當豬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隨着銀髮健身風潮興起,長者容易缺乏警覺性,就遭詐騙,並呼籲政府介入。官員代表迴應說,會積極要求業者提供紙本或電子檔給消費者,且審查業者的定型化契約。

健身房誘騙長者付錢

中部某健身房(World Gym)向70歲銀髮族吳小姐推銷健身房教練課程,但因爲婦人年齡大、警覺性低,所以業者未給吳小姐簽約課程的紙本、刷卡與授權資料等,在婦人出國還僞造簽名刷卡,且半年教練費用高達34萬,已涉嫌違法詐欺。

陳椒華指出,根據「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簽約前消費者應有三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然而,本案受害者被推銷健身房課程時,並沒有給她上課合約,更沒有審閱期,半年要上一百多堂課,平均每週要上5堂課,誘導消費者一次購買多堂教練課程,建議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儘速展開調查。

在消保會介入下,受害者吳小姐已經與健身房和解,也獲得全額退費。她強調,雖然已經取得退費,但擔憂還有更多消費者會受害,所以還是選擇召開記者會。她指出,當初遇到相關狀況時,第一時間就找地方議員陳情,得到的迴應竟然是,這間健身房問題很多,顯見該狀況並非是個案。

加強定型化契約審查

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迴應說,《公平交易法》致力於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的權益,針對該案件已立案調查。雖然雙方簽訂契約有契約自由的保障,但如果涉及公共利益時,公平會還能介入調查,會就此理解健身房是否有不當行銷的手法,並進行懲處。

體育署指出,未來會積極要求相關業者,健身房與民衆簽約後,應立即將契約的紙本與電子檔提供給消費者,未來也會持續進行健身房業者定型化契約的查覈作業,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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