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條款擴大沒預算?立院朝野無共識 兩個月後再議
朝野立委呼籲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殯葬管理條例」艱苦人條款的適用對象,並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但相關部會與立委對財源、預算無共識,最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動議,相關經費將由內政部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兩個月後再議。
「艱苦人條款」是指低收入戶過世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殯葬條例,朝野立委皆提案,盼將適用範圍應從低收入戶,擴大至中低收入戶。藍委許宇甄、綠委伍麗華提及,擴大補助對象所需經費,必要時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時稱,考量公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是地方政府的權責,經徵詢,各地皆稱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地方財政已有負擔,對於擴大適用對象多持保留態度。
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第2季,全國中低收入戶人口數約26萬2739人,已與低收入戶的26萬3884人相當。內政部推估,若納入中低收入戶,財政支出約增加2.2億。
協商階段,各方對擴大殯葬設備免收範圍的支應財源並無共識,財政部國庫署以「財政紀律法」爲由,指法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應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則認爲此提案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應避免重複補貼,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財政狀況辦理。
不過在野認爲政府不可能找不到財源,只是要不要編列的問題,在場部會則憂有違「地方制度法」、「財政紀律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問題,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認爲,應讓內政部有時間和地方政府協調如何處理,否則修法後,主計總處也很爲難,此想法獲在野支持。
經討論,最終朝野通過臨時動議,有關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爲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並明確列舉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骨灰(骸)存放設施免費的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針對經費與下次排審時間,臨時動議中提及,至於相關經費由內政部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兩個月內排案。會議主席徐欣瑩指出,屆時若有需要,也可與衛環委員會聯席審查,傾聽相關部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