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金流及犯意 涉貪恐判至少7年

北檢15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多路搜索,高虹安前助理王鬱文(左)晚間移送北檢覆訊。(黃世麒攝)

被控詐領國會議員助理費,檢調15日搜索高虹安的立法院委員辦公室,帶走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右)及一盒資料。(姚志平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

立委高虹安,遭檢舉以人頭浮報助理費涉及貪瀆,檢調15日大陣仗搜索約談,引發各界關注,事實上,全案起因高辦內部人士自扮「吹哨者」,以「窩裡反」方式爆料,檢調將查明金流,掌握高女有無涉將「公積金」挪爲私用,才能依貪污罪追訴。

本案緣於今年10月中旬,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接獲一封匿名傳真檢舉信,指高虹安以男友李忠庭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涉及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北調處依辦案流程,想找檢舉人制作檢舉筆錄,卻找不到人。

數日後,有律師聯絡北調處,自稱受檢舉人委任,將陪同作筆錄,到了約定時間,檢舉人未出面,北調處聯繫律師遭拒接,遂報請局本部立案後,原發交新竹市調查站,後考量新竹站選舉業務繁重,轉交北機站接辦。

之後「吹哨者」在選舉期間以「窩裡反」方式,一再提供資料給綠營側翼及親綠媒體「選擇性爆料」,原本檢調想「鴨子划水」,卻因吹哨者及爆料媒體干擾,不但資料不全且影響偵辦進度,才決定搜索立院,直接取得高辦「公積金」及立院助理薪資資料,以保全證據。

目前檢調首要在查明金流,證明高確有將公款私用的不法犯意,纔會構成最少判刑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倘若只是報領與實際薪水不符,薪資「以多報少」,僅觸犯刑責3年以下徒刑的刑法僞造文書罪。

但高虹安及男友李忠庭也不是省油的燈,高找來曾任北檢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的律師陳宗豪、鍾維翰2名律師辯護,陳曾偵辦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貪案;鍾曾派駐廉政署,支援偵辦過立委集體收賄案。李的律師則是前新北檢主任檢察官連思藩、陳建良,2人任內也是以偵辦黑金大案聞名,預料檢辯雙方將激烈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