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式詐騙猖獗 藍委籲政府治理、警方宣導、修法嚇阻三管齊下
圖爲日前在新北淡水破獲的柬埔寨式詐騙集團,嫌犯遭警方移送。(黃敬文攝)
近日臺灣爆發多起柬埔寨式詐騙犯罪,有多達5、60人遭到詐騙集團控制施虐,其中更有3人慘遭虐死棄屍,案件曝光後震驚社會;有資深刑警指出,相關的法條確實應該檢討,但嚇阻的效果可能不大,政府的治理也相當重要,立法委員洪孟楷也直言必須透過政府的治理、警方宣導以及修法嚇阻3部分同步執行,一連貫的作爲纔能有效、根本解決這類型的犯罪問題。
資深刑警表示,隨着目前的詐欺犯罪日趨多元,而且犯罪型態與時俱進,如今的不法所得動輒上百破千萬,然而實務上卻常常發生犯罪者僅起訴1、2年等情況,明顯已出現罪刑不相當的情形。
但他認爲,當然法律層面確實需要檢討,但嚇阻效果可能還是不明顯,過去詐欺罪的刑度已提高多次,但如今的詐騙集團犯罪卻仍是相當猖獗,除了警方在反詐騙宣導等防治部分需下功夫外,大環境的影響也需要受到重視。
資深刑警以柬埔寨式的詐騙案件爲例,受害者大多是無業或是臨時工等弱勢族羣,他們受到詐騙集團在高額金錢誘惑下,很輕易就會受騙上當交出銀行帳戶當作人頭戶,光是近日在桃園、新北連續破獲的柬埔寨式詐騙集團來說,受害的5、60人竟能創造達500多個人頭帳戶,初步的犯罪金流達3億元之多。
他強調,針對這次的案件,恐怕還是必須要政府跨部門的聯合治理,透過改善就業環境並提高就業率,纔是根治的做法。
立法委員洪孟楷則指出,近日發生的柬埔寨式的集團犯罪雖然性質也是詐欺罪,但是已超出一般詐欺案件的範疇,已經涉及擄人的部分,目前刑法對於質押人口罪的刑責雖已是5年以上的重罪,但對於目前所曝光的犯罪型態,明顯不足已嚇阻犯罪集團,尤其是近日動輒5、60人的大規模綁架行爲。
洪孟楷表示,目前已在立法院提出刑法第269條之1的買賣、質押人口罪修法草案,除了將併科罰金從原先的50萬元以下加大達500萬元以下,並把原先用於嚇阻性交或猥褻的法條擴大爲包括受到「詐欺、營利或對生命或身體加以危害」等犯行,並加入但書,「同時對3人以上,犯前4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洪孟楷強調,由於過去可能沒有像這樣的一個犯罪型態,因此相對的罰則沒有那麼嚴重,但目前魔已經高一尺,道當然也要高一丈,所以必須儘快作相關的修法,以嚇阻不肖人士的犯罪意圖,並透過政府的治理、警方宣導以及立法者修法3部分同步執行,一連貫的作爲才能徹底有效、根本的讓這些犯罪分子不敢在臺灣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