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買豆腐被女告鹹豬手摸臀 還好有監視器還他清白

嘉義市賴姓男子被指控趁女子於菜市場選購蔬果時,以手觸摸臀部,女子報警告他性騷擾。賴男辯稱,當時是去買豆腐,手往後方擺動只是要把側揹包往後挪動,以便穿過人羣,是無意識的狀態下碰到。法官再三審視監視器畫面,採納賴男說法,判他無罪。可以上訴。

女子在警、偵時表示,去年12月19日傍晚,在嘉義市某菜市場內選購蔬果,被賴男涉嫌以手觸摸臀部;當時買菜完要結帳,雙方一開始是背對背,而在他轉身進入菜市場內部時,她突然感覺臀部遭人用手用力拍打觸摸,當下感到恐懼,不敢聲張,回家後覺得非常不舒服,就回到菜市場請店員幫忙調閱監視器畫面,確實有看到賴男用手拍打她臀部的動作。

賴男矢口否認並辯稱,當天是要去菜市場買豆腐,完全不知道有碰到告訴人,直到警察聯絡,事後看影片才知道有這件事情,當下若知道的話,就會馬上跟告訴人道歉;當時左手往後方擺動只是要把側揹包往後挪動,以便穿過人羣,是無意識狀態碰到的,不是故意的。

法官審視監視畫面,賴男在通過告訴人身後時,左手始終保持託着身後側揹包姿勢,並無做出「用力以手拍打」告訴人臀部的情形,參酌當時菜市場內情況,攤位間走道並不寬敞,致使賴男在行進間爲通過告訴人與另一名路人,須先側身始能通過,經過告訴人身後時難免「觸碰到告訴人」,並非有意爲之,因此採納賴男的說詞。

嘉義男子買豆腐時遭指控伸鹹豬手性騷,他喊冤不是故意的,法官採納他的說法判無罪,圖爲嘉義市共和市場某菜攤一景與本案無關,菜攤走道空間十分有限。記者李宗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