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民雄開徵工地稅遭斥轉嫁鄉親 公所:為地方謀福利

嘉縣民雄鄉公所將制定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引起關注,民衆投訴憂提案通過,稅金轉嫁到百姓身上。記者呂慧瑜/攝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將按「地方稅法通則」,制定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簡稱「工地稅」引起關注,民衆投訴憂提案通過,轉嫁到百姓身上,恐影響廠商投資意願,妨害民雄發展;鄉長林於玲說,鄉內建案爆增造成道路修復負擔過大,且徵收比例不大,盼民代爲地方謀福利,而非爲集團建商講話。

林於玲表示,建築工地稅徵收稅款指定用於道路維護、排水系統及路燈修護等工程,其道路維護包含路面修復、反射鏡、指示標誌及排水溝蓋板等設置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及設施購置。

民衆投訴指出,公所在代表會上想強行通過開徵工地稅,不管是自建或建商,稅金最後都是轉嫁到百姓身上,民雄房價恐再高漲,憂提案通過會影響廠商投資意願,妨害民雄工業區發展,批開徵此稅,恐淪鄉長的小金庫。

林於玲說,開立專款帳戶,其收支執行依預算法相關規定,納入年度預算辦理,專款帳戶結束時,如有賸餘,應解繳鄉庫,並且受預算法規的限制,會確實依法行政,不會有違法情事發生。

民雄鄉公所指出,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151.25坪)含以上的新建築案件,依使用執照面積(建坪)計算區分如下:1、一般建築,每坪課徵660元。2、一般工廠,每坪課徵330元。3、工業區內工廠,每坪課徵165元。

民雄鄉公所強調,建坪在150坪以下,則免課徵工地稅,舉例一建案興建二棟透天厝,每棟建坪以70坪來計算,那麼總建築面積小於151坪,所以免課徵工地稅,另農舍是不在課稅內的。

公所也舉例,若一建案興建3棟以上透天厝,每棟建坪以70坪計,那該建案的建築面積就會超過151坪,所以每一棟建築物就必需要課徵70坪乘660元共4萬6200元的工地稅,詳細內容請見民雄鄉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