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年貨攤驚見「老鼠辦年貨」 衛生局稽查限期改善
嘉義市公明路一家炒花生攤商,有老鼠在擺滿水果、花生及零嘴的攤上跳來跳去。(截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羣)
有民衆在網路社羣平臺po出嘉義市公明路一家炒花生攤商,有老鼠在擺滿水果、花生及零嘴的攤上逛來逛去的影片,還酸稱有如「米奇辦年貨」,嘉市政府衛生局20日稽查,認爲環境雜亂有待整頓,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就開罰至少6萬元。
這家攤商位在共和市場附近商圈,年節近了,採買年貨的人潮很多,卻有網友發現大白天里老鼠就在擺滿橘子、花生糖、年糕、蜜番薯等各種零嘴年貨的攤上,跳來跳去,像是在聞味道、覓食,這家店平日也賣飲料、熟食。
嘉義市衛生局今天派員稽查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嘉市府衛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有民衆獲知後驚呼「恐怖」,還說,雖然零嘴是袋裝的,但老鼠會咬破袋子,一旦食物沾到老鼠恐怕會有問題,菜市場有老鼠也是常有的事,但也代表環境清潔有問題,店家應特別加強清潔。
店家王姓負責人說,都有整理攤上的食品擺放整齊,因攤位有水溝,還特地用紙箱或木板蓋住以防老鼠蟲子跑上來,可是防不勝防。
嘉市衛生局獲知後,今(20)日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攤位地面不潔、地面上有丟棄的花生殼未丟棄在垃圾桶內、現場雜物較多較亂等缺失問題。
嘉市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規定,當場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另外,現場輔導業者加強注意病媒防治,避免老鼠入侵,以及落實滷味食材覆蓋,避免遭受污染,以確保食安。
嘉市衛生局將持續追蹤查覈,若複查店家的衛生缺失仍未於期限改善完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勒令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