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湖劃SUP惹議 林管處:無法律規範不代表適合

山友近日到嘉明湖劃SUP引發爭議,林管處呼籲尊重生態環境。(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有山友近日到臺東縣海端鄉嘉明湖劃立式槳板SUP,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行爲引發爭議;林務局臺東林管處表示不贊成開放當地水域活動,但目前確實無法可罰,呼籲尊重當地生態環境,「法律的規定永遠是道德最低標準,很多過去法律沒規範限制的事,不代表適合去做」。

林務局臺東林管處育樂課長林孟怡表示,近期接獲民衆詢問在嘉明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規認定與罰則,經查閱法規、討論許久,確定了現階段法規確實無法認定「在高山湖泊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是違規的,更無法源可開罰。

林孟怡說,在脆弱的高山湖泊從事水域活動前,是否考量過尊重的態度對待當地生態環境,是否考量行爲會擾動棲底生物、周遭動物並污染水源,是否考量過活動引起的水波會沖刷湖畔,邊坡向外擴大崩落及泥沙進入湖域。

林務局臺東林管處指出,法律的規定永遠是道德最低標準、最後手段,遊憩型態日新月異,很多過去法律沒規範限制的事,不代表就適合去做,山林環境能否永續,除了法律,也有賴公衆自律,共同努力,特別是高山地區的脆弱環境,需要大家以高於法律的標準去珍惜與維護。

嘉明湖是冰河時期形成的冰蝕湖,海拔高度約3310公尺,是臺灣高海拔地區的重要地質及生態資源,也位於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內。湖泊的水生昆蟲調查資料中存在有搖蚊科、龍蝨科、沼石蛾科、仙女蟲科等物種,也是臺灣水鹿、臺灣野山羊及其他鳥類重要的水源及棲息環境。因湖面輪廓近似橢圓形而有「蛋池」之稱,又因水色澄澈湛藍,與雲天相對,被登山人喚作「天使的眼淚」,而在當地布農族傳說裡稱爲「月亮的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