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牌亂象不修法? 網看道交條例罰金嗆:交通部休眠中

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於成功路發現自小客懸掛僞造車牌,立即進行攔查,該車駕駛不服攔檢高速逃逸,員警馬上通報攔截圍捕。(桃園警分局提供)

隨着臺灣變造、僞造汽車牌照的情況增加,衍生許多社會問題。一名網友批評掛假車牌亂象多,現行道交條例罰鍰1萬800元還比超速罰鍰來得少,引起討論。也有人指出就算被判僞造特種文書罪也是輕罪,多爲拘役30天,完全沒有嚇阻力,認無政府放任無爲等同變相鼓勵犯罪。

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感嘆臺灣法律很奇葩,掛假車牌有抓到罰1萬800元,超速可罰到3萬6000元,如果一開始買車就買假車牌,在國道時速超過180公里被拍到也不怕,遍地監視器也無能爲力,批評政府不作爲,「你各位繳牌照稅燃料稅的都白癡,大家都應該來掛假車牌啊」。

貼文引起許多人也跟着抱怨,「假車牌多到靠北」、「交通部一直是休眠ing」、「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沒聽過掛假牌被抓去關的」、「真的欸,連路邊停車費都不用繳」、「掛假車牌還不一定會被抓」、「這種掛假牌的絕對不會傻傻被攔停」、「有政府會做事,黑道都說贊」。

也有網友痛批現行法律完全沒嚇阻力,「判決書系統打開,隨便看一件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叄拾日,翻好幾件都是拘役30天,ㄏㄏ」、「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臺灣法律真的是笑話,沒人想修法」、「假車牌如果林士傑沒被殺,政府還不太想抓咧,自己去申訴,不然就自認倒楣去換牌」、「正牌申訴也是叫你換,不然來一張(罰單)申訴一次」。

交大執法組長向羣欽表示,若車牌遭竊、假冒,車主可向監理機關申訴,也建議註銷原車牌,避免後續再有其他事端。(資料照/李易昌攝)

現今使用假車牌的處罰確實不重,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3款,汽車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涉及刑法第212條僞造特種文書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