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優醫師11年間詐領近億元健保費 法院輕判理由曝
2021年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官到黃彬診所搜索蒐證。(嘉義地檢署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績優醫師黃彬被控11年間詐領健保費1億多元,並以親人名義購買大量金融保險企圖隱匿犯罪所得,檢方起訴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法院今天宣判黃彬犯5罪詐欺取財,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理由是黃彬已支付6000萬給健保署達成和解,後續還要捐出4000萬元;洗錢部分無罪。
法官審理,黃彬不實申報居家訪視及醫療照護、慢性病處方箋、施打疫苗、擅自調劑藥品、利用兒子身分捏造不實看診紀錄等方式,申領診察費、藥事服務費及藥費,共詐領前述5次犯行黃彬共計詐得醫療費用9988萬6856元。
法官判決黃彬涉犯5次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8月、1年、1年4月、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向健保署南區業務組健保愛心專戶捐款1600萬元,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5年內,支付公庫240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0小時。
法官量刑理由是,黃彬犯罪情節非輕,且危害健保制度,實有不該,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與健保署以6000萬元和解並支付完畢,並與健保署協議,願再愛心捐款1600萬元幫助弱勢民衆繳健保費,還要繳付公庫2400萬元,加上已65歲,健康欠佳,因而宣告緩刑5年。
檢方起訴洗錢罪部分,是認爲黃彬用犯罪所得幫自己、配偶及子女買保險,欲以洗錢隱匿犯罪所得,但保險單有多筆是犯罪前即已投保,且檢方未能相關金流證據,因而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