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庭開太晚書記官怨過勞 新北地院:已研擬代理機制
新北地院書記官近期反映,有法官開羈押庭時數過長,由於值班書記官隔天還要開庭,開庭至凌晨,隔日仍要上班,恐有過勞嫌疑。對此,新北地院迴應,已研擬值班書記官得請求或由主管發動代理機制。(蔡雯如攝)
一審案件量衆多,記官、法官助理及法警過勞狀況也遭檢視。新北地院先前傳出放任女書記官被當事人飆罵,有書記官近期又反映,有法官開羈押庭時數過長,由於值班書記官隔天還要開庭,開庭至凌晨,隔日仍要上班,恐有過勞嫌疑。對此,新北地院迴應,該庭沒有刻意延宕狀況,後續避免書記官工時過長,已研擬值班書記官得請求或由主管發動代理機制。
新北地院書記官近期在「靠北書記官」發文,新北地院未限制法官開庭時間,某羈押庭法官開庭都開很久,不顧書記官隔日是否有配屬法官的庭要開,有書記官甚至從凌晨陪着該法官開庭至隔日早上7點,該法官本月4日也要求書記官開完負責庭後,需要在下午5點報到,並直言要開庭到凌晨。
內文也強調,書記官的時間是國家的,不是任何法官的,任何法官放任自己時間管理能力的無能,揮霍書記官的時間與健康,甚至要書記官取消已經購得的高鐵票, 放棄回家,日以繼夜開庭,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諒這種惡劣法官,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諒放任這種法官。
對此,新北地院迴應,該法官11月3日晚間10點起受理檢方聲押案件,被告人數多達10位,歷經辯護人聲請閱券、法官自行閱券後,約凌晨2點訊問被告,直至4日上午7時許訊問完3名被告後,檢辯雙方均希望下午繼續開庭,值班書記官下午有本股案件要開庭,因此下午5點纔會繼續開聲押庭,直至晚間10點多訊畢,並無刻意延宕開庭狀況。
另外,依據人事法規,沒有書記官值班後,可以在翌日申請補修的規定,4日刑事科同仁有詢問是否要協助值班書記官代開本股案件,但是值班書記官表示不需要,事後值班書記官工時過長,已研擬值班書記官於前一日開庭太晚,導致無法兼顧翌日本股事務者,得請求或由主管發動代理機制,由另一名書記官協助處理。
新北地院強調,院方不會限制法官開庭時間,本院強處庭事務繁重,確實有造成法官、書記官超時開庭,僅得善意提醒法官兼顧案件審理、書記官及其他值班人員值班和上班時間,以免同仁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