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精神病發偷車撞八堵所 嫌死亡不起訴
新北市簡姓男子2月底開車先撞死巡路員劉冠羣,再衝撞基隆市警察局八堵分駐所,造成員警蘇昱鴻重傷不治。圖爲事發後八堵分駐所設置高強度防撞鋼架車擋。(本報資料照片)
簡姓男子2月底晚間從貢寮澳底漁港偷開小貨車後,先在臺62線快速道路撞死巡路員劉冠羣,再撞進基隆市警局八堵分駐所,造成員警蘇昱鴻不幸殉職,簡男也在逃逸途中被火車撞擊身亡。基隆地檢署歷經2個月偵查,推斷簡男案發時爲急性精神病發作導致憾事,因簡男已死亡,1日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簡男2月29日晚間9時40分許,先在貢寮澳底漁港附近偷竊小貨車,在開車行經臺62線16.6公里處時,追撞公路局巡路員劉冠羣致死,並在肇事後駕車逃離現場。
簡男接着在當晚10時許駕車撞入八堵分駐所,造成1名員警受傷,另蘇昱鴻傷重殉職,隨後簡男棄車逃逸,於基隆市暖暖區被火車撞擊當場死亡。
事發後,警政署長黃明昭下令各縣市警察局需確保駐地員警安全;八堵分駐所先在門口放置水泥防撞石墩,再改爲高強度防撞鋼架車擋,避免憾事重演。
檢方追查簡男犯案動機,發現他2月間經醫院診斷罹患急性精神病,病徵包括情緒激動時有奔跑及殺人意念、情緒易怒有被害妄想,2月上旬出現幻覺再度就醫,尿液還檢出甲基安非他命反應。
檢方說明,簡男在案發當天下午,曾至基市警南榮路派出所向員警表示:「有魂魄要追殺我」,員警請他冷靜後再確認,簡男隨後離去,過程中未發生衝突。
檢方表示,依簡男病史及精神科醫生證述,與急性精神病發作時「被害妄想」的典型特徵吻合,且簡男未與被害人有交集,認定他肇因急性精神病發作,攻擊被害人致死。因簡男已死亡,予以不起訴處分。據瞭解,簡母對檢方指兒子是因急性精神病發肇禍表示同意,也還是覺得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要再次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