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不與最終掩埋場續約 業者:刻意逼退意圖不明

基隆市政府與垃圾最終處置場業者確定不續約,但業者直指市府是刻意用不合理的回饋金與垃圾處理費用逼退業者。圖爲基隆市天外天焚化爐。(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與轄內垃圾最終掩埋場的BOO促參合約將於16日屆滿,基隆市政府14日發出聲明稿,表示因爲未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無法與業者永盛公司續約。但業者15日晚間發出聲明稿,直指基隆市政府根本無意與其續約,是刻意逼退業者,但意圖不明。

基隆市政府自2004年與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基隆市政府鼓勵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劃」促參案,簡單來說,永盛公司在七堵設置垃圾焚化灰渣處理場,爲基隆市天外天焚化爐產生的底渣,進行最終的掩埋。

基隆市府14日指出,這個最終處理場是促參案,但該場自2004年迄今未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不符合辦理優先訂約之規定,並強調已發文請財政部解釋優先訂約的規定,但迄今未收到財政部函釋,無法辦理續約,此爲最重要的原因,與回饋金及其他原因無關。

至於基隆市後續的廢棄物處理及掩埋,市府表示將以縣市互惠及公開招標的混合方法,進行妥善處理,不會影響基隆市的日常生活。

不過業者永盛公司董事陳韻如15日指出,有權設置所謂的績效評估委員會的是基隆市政府,與該公司無關。再者,基隆市政府是「得」成立評估委員會,也就是基隆市政府可以決定要設或不設。過去15年來,基市政府沒有設置該委員會,且平常就有固定在召開會議檢視BOO案執行情況,未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是基市府的問題,與該公司無涉,也與財部函釋無關。

另外,業者也指出,謝市府就任後,便以不合理的回饋金及掩埋處置價格,作爲續約條件,藉此逼退永盛公司,意圖不明。永盛公司指出,在垃圾處理費部分,市府要求以現行每公噸1708元,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的價格與業者續約,但同時市府辦理垃圾掩埋處理案公開招標,掩埋處置價格每公噸25000元及再利用處理價格每公噸3000元,辦理3次公開招標皆流標。

至於回饋金方面,目前永盛公司支付給市府的回饋金爲每公噸200元,但市府要求提高25倍至50倍,意即5000-10000元/公噸。業者表示根本不敷成本。

另外,對於市府指永盛公司收受外縣市一般廢棄物一事,永盛公司強調完全依據2004年與市府簽訂的相關規定,該公司也一直依照基隆市環保局相關規定辦理,既合法且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