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1月「婚」頭 拿身孕當武器狂討錢 羞辱男方語錄曝光
認識交往1月就登記結婚,湘兒卻拿身孕當武器瘋狂討錢花用,還不斷羞辱男方。(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男子小昂(化名)感嘆,與女方湘兒(化名)認識交往1個月,一時衝動就登記結婚,雙方父母都不知情,婚後1年就生下1名小孩。雙方相識未深,初期相處算融洽,但無深厚感情基礎,多次因經濟問題爭執。
湘兒認爲原本預備當婚後的住所,地點、屋內擺設、傢俱購置等,都太寒酸簡陋,因而不願居住,要他向夫家要求「購置新屋」。雙方自婚後從未同住,而是在各自原居住處所獨自生活。
湘兒還以各種理由要求給生活費或負責各種開銷,連她婚前欠的以及日後的國民年金保費都要支付,明知他收入微薄且工作不穩定,竟要求他去向夫家索取金錢供花用。
最離譜的是確認懷有身孕後,多次以「那我墮胎好了,反正你家有錢是好看,也養不起,順便離一離,我跟你爸說喔」、「我覺得你家只是好看而已,要用都不夠,如果真是這樣,我們之間到此爲止,拿一拿離一離,兩不相欠,可以的話就這樣喔」。
「你不能負全責,我拿掉吧,順便離一離…。」、「你要我生就負起責任,然後給我閉嘴,不夠你要跟你爸談,我知道你爸很期待這個孩子」。
當湘兒得知他未向夫家開口索討金錢時,竟屢屢辱罵,「你是有多大的賺錢能力?你以爲靠你能養家嗎?沒有你爸扶持沒人敢生,說的好簡單似的,你以爲憑你能賺多少錢嗎?你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不自知…」。
「你就是一個懦弱無能膽小怕事的孬種」、「我要是你就去死」、「爛貨」、「你是一個毫無作爲只會吃睡打炮而已其他都不會的廢人爛人」。
湘兒更嗆聲,若不每個月給30萬安家費用,或是1次給500萬元,就要帶着身孕去酒店上班。
小昂雖想維繫夫妻感情,也想辦法溝通,不料,湘兒竟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謊稱曾在大街上被拉扯及言語暴力,還對她母親咆哮。
湘向甚至將自己父親、姊姊也都列爲被害人,並要求需給付所有被害人每月2萬元之扶養費用、2萬元之醫療費用、2萬元之庇護所費用、10萬元之律師費等。小昂認爲已無維持婚姻之必要,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法官日前判準,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