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拒提告…認沒拍到被摸!女律師曝「掌握3關鍵」有轉機
雞排妹(鄭家純)主持尾牙指控被翁立友、公司老闆性騷擾,連日來風波延燒,掀起兩派聲浪,她更因爲沒有提告,遭到外界質疑真實性。對此,女律師賴瑩真則就提出三點建議,讓事件可能出現轉機。
▲雞排妹控訴遭到性騷擾。(圖/翻攝自Facebook/雞排妹)
雞排妹控訴遭到翁立友性騷擾,因爲沒有提告遭到外界質疑,她表示因爲曾有過一次官司經驗,一切過程讓人噁心,不想再走過荊棘之路,因此不會提告,更透露對方助理雖然有錄影,但沒有全程,此外,男方對她所做的動作,並不是鏡頭能拍到的。
針對外界砲轟雞排妹不提告,就是假的等質疑聲浪,律師賴瑩真坦言:「每次我看到網友這類的言論,都感到很無言,打官司是一件要付出許多時間、金錢成本,勞心又勞力的事情。」她認爲打官司並不是解決事情的唯一方法,更不是每個人都會選擇的路徑。
律師賴瑩真更表示摸人家臀部是犯了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但因爲無罪推定原則,如果受害人要提告,就要面臨舉證責任的挑戰,但因爲性騷擾通常具有偷襲式、瞬間性,所以在舉證上確實會有很大困難,她透露若現場沒有監視器或旁人錄影等證據佐證時,通常需要以其他證據來補強,並列舉出三點:
第一、如果有目擊證人在旁目睹事件的完整經過,可以充分陳述來龍去脈,並和受害人的指述相符,這樣的證人證述在訴訟上非常有利,幾乎可以左右訴訟的結果。
第二、沒有直接目睹事件發生,但是在事發後第一時間接觸受害人,可以佐證當時受害人的情緒反應。例如案發後哭訴的對象,或者接到受害人抱怨電話的親朋好友,都可以佐證受害人確實遭受性騷擾以及當下的反應,作爲證明性騷擾存在的補強證據。
第三、受害人自己在訴訟中成爲證人,依法踐行證人具結程序,保證自己所說的話是真的,否則會有僞證罪的相關刑責,並且指證內容鉅細靡遺,陳述合理而無矛盾之處,足夠讓人相信確實有性騷擾事件的存在時,有時候也會讓法官採信而作爲判決的依據。機率雖然不高,但實務上也有過類似的案例。
有人說,雞排妹如果真的遭性騷擾,就應該去提告,不然就是演假的。 每次我看到網友這類的言論,都感到很無言。打官司是一件要付出許多時間、金錢成本,勞心又勞力的事情。生活中原本就充斥着可以對他人提告,或是自己被告等大小事件,但是打官司並不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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