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性侵案被害人未滿16歲逾半 婦幼隊籲:不是都可IN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呼籲,就算髮生性行爲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基隆市警局提供/陳彩玲基隆傳真)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統計,今年上半年受理55件性侵案,未滿16歲佔53%。警局爲讓未成年清楚瞭解「性自主權」,以「奧運金牌羽球決勝點」的照片爲背景,配上標語提醒,「不是任何事都可以IN」,並呼籲就算髮生性行爲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據統計,基隆市警局婦幼隊去年共受理88件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未滿16歲佔58%,今年上半年受理55件性侵案,被害人未滿16歲共29件,佔53%。

婦幼隊爲讓民衆瞭解性侵的界線,自制「性自主權-以16歲爲界」梗圖,以「奧運金牌羽球決勝點」的照片爲背景,搭配大大的標語「不是任何事都可以IN」,強調尊重性同意權的重要性。

婦幼隊表示,「性自主權」即「性同意權」,意指任何性行爲都應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礎上,只要「沒有」經過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個人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爲,都算是性侵害。

另外,妨害性自主會因爲當事人的年齡而有不同的界定方式,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爲,就算對方是自願也需要負擔法律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