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開出76罰單! 警方:很多人誤判3米距離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開出76罰單,警方發現很多人誤判3米距離。圖/警方提供

基隆市警察局在廟口夜市附近仁一及仁二路口的愛三路段,建置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啓用執法,到11月30日共舉發76件違規。警方發現,很多人誤判與行人至少3公尺距離的長度因此被罰,建議通過行人穿越道要養成「先停一下」習慣。

交通隊指出,仁一與愛三路口、仁二與愛三路口,長期在基隆市十大肇事熱點榜上有名,統計該2處路口從110年1月至112年10月近3年交通事故死傷案件,仁一與愛三路口計71件,月平均發生2.1件;仁二與愛三路口計56件,月平均發生1.6件。

警方首設「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啓用執法,到11月30日共舉發76件違規,其中仁一路口計66件、仁二路口計10件。

交通隊副隊長吳志權說,科技執法設備啓用後,迄今這路段未曾發生交通事故死傷案件,防制事故成效良好,顯示科技執法能讓駕駛人心生警惕,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吳志權表示,違規汽車罰6千、機車1200,爲求慎重每張照片都再經人工檢視,由電腦算出距離,不足3公尺開單。經檢視很多汽機車經過時,誤以爲距離符合規定。警方審查影像秉持「從嚴審查,從寬認定」原則,透過複覈機制,避免舉發爭議。

從違規情況分析,駕駛沒有養成停讓習慣被開單,建議只要看到行人穿越道有人,行經時就要養成習慣停一下,不要先計較有沒有3公尺,很多目視計算都失準,而3公尺距離約爲3個枕木的距離。

交通隊說,在規畫科技執法地點時,從多事故路口中逐一分析肇事原因及違規項目,綜觀道路設計及現場交通流量後,擇定適當的路口建置,期能確實降低事故發生,同時兼顧交通順暢。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開出76罰單,警方發現很多人誤判3米距離。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