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紅線違停慘了 這件「壞事」也露餡!挨罰再送法辦

機車紅線違停被發現掛假車牌,女性車主挨罰後再送法辦。(翻攝畫面)

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日前接獲轄區拖吊場通報,執行違停拖吊作業時,發現一輛機車懸掛假車牌,警方通知余姓女車主說明,卻謊稱機車是遠房親戚使用,自己不知情,但警方出示監視畫面後,才坦承原車牌遭註銷,掛假車牌使用。員警立即開單告發並查扣假車牌,詢後函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目前僞造、變造的車牌充斥,有些民衆因車牌號碼遭「盜用」,無辜收到罰單,有心者上網或許就可輕易買到,「客製化」假車牌容易取得,再者近來車牌被監理單位吊扣的數量有增加趨勢,主要原因不外乎車牌遭註銷、酒駕、惡意逼車、嚴重超速等危險駕駛的交通違規等原因,讓有心人士透過僞、變造車牌來鑽法律漏洞。

機車紅線違停遭到拖吊時,被發現是懸掛假車牌。(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2023)年6月30日修訂上路,將「嚴重超速」吊扣牌照標準,由超速60公里降爲40公里,因爲門檻降低,推測可能也是使用假車牌增加的原因之一。

警方提醒,監理單位核發的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假車牌駕駛上路就違法,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規定,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可以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罰鍰。

另外,「僞造」業者也會涉及刑責,可依僞造特種文書罪論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桃園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呼籲,製造、販賣假車牌的業者及買假車牌懸掛上路的民衆,雙方都會違法,車牌屬特許證,任何人僞、變造假車牌同樣都違法。

法律規定禁止使用他人車牌或變造車牌,就是爲了要維護警方對於交通稽查的正確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來製造犯案斷點,形成治安、交安隱憂,除了監理機關外,任何人都無權制造車牌,請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最終仍是難逃法網,得不償失,警方針對此類案件會強力稽查取締,以嚇阻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