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快訊」網上交易之課稅問題

2022年11月23日,“財稅法”課程系列講座第三講在線上開講,主講嘉賓爲臺灣大學終身特聘教授黃茂榮老師。講座由復旦大學法學院許多奇老師主持。

黃茂榮老師以“網上交易之課稅問題”爲題,講座分爲“增值稅法概論”和“網上交易之營業稅課稅問題”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增值稅法概論”。要理解網上交易之營業稅課稅問題,離不開增值稅法之基礎。黃茂榮教授介紹,稅種的命名取向於其稅捐客體的屬性,稅捐客體的屬性主要有所得、財產、交易三種。其中,交易隨其交易客體之特徵或交易之目的有不同別稱。增值稅之稅捐客體原爲消費(注重最終交易目的),後來爲減少納稅人負擔,在技術上將稅捐客體改爲銷售(注重交易行爲)。增值稅爲加值型銷售稅的意義在於維持競爭中立性。增值稅的構成要件包括稅捐主體、稅捐客體、歸屬、稅基和稅率。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於產生稅務憑證並予存證時。稅務機關對銷售額及其適用之稅率負舉證責任,納稅人對銷售額有如實申報的義務。如果納稅人不爲申報或者申報不實,雖不移轉舉證責任,但稅務機關取得推計課稅之權限。進項稅額的有無及數額由納稅人負舉證責任。關稅計稅價格及其服務貿易有關的對價應由納稅人申報,這是納稅人之協力義務。黃茂榮教授指出,應當藉助進項稅額之抵扣構建全階段加值型銷售稅。

第二部分是“網上交易之營業稅課稅問題”。網上交易的稅捐客體爲消費,所以應當以消費者爲其納稅義務人。然而出於稽徵經濟之考量,才以其交易相對人爲納稅義務人。同時,應當以消費地爲稅捐債務之發生地。因其隱秘性與跨境性,網上交易面臨管轄和稽徵上的困難。黃茂榮教授指出,網上交易在營業稅之課徵上存在的問題主要爲:銷售之種類、銷售地、固定營業場所之認定、稽徵方式、稅率、進項稅額之抵扣等。

講座末尾,黃茂榮老師對師生提問作出了耐心解答。黃老師的細緻講解對同學們鞏固基礎、開拓視野、瞭解網上交易之課稅問題幫助巨大。本次活動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文|蔡奇翰

編輯|劉雨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