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黃國昌指控 體育署強調絕不包庇違法
▲黃國昌率衆到體育署抗議,還直闖署長辦公室。(圖/記者洪偵源攝)
針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9日率衆到體育署抗議體體育假改革一事,體育署晚間發聲明,表達絕不包庇違法的立場,民衆若發現不法且有具體事證,可向體育署政風室投訴。
黃國昌29日與同黨的林昶佐、徐永明,以及體改聯、島國前進、2020奧運正名小組等團體約30人,中午赴體育署抗議,主要針對人頭會員與署長林德福被指介入協會改選一事,要求林德福出面說明。
林德福29日因公外出不在署內,由副署長王水文接受訴求,但王水文回答黃國昌提問,多次遭打斷,抗議團體也不接受,之後黃國昌還與林昶佐、徐永明直闖署長辦公室。
此次抗議主要內容除疑似人頭會員舞弊外,還有選手向黃國昌指林德福有「喬會員」、「喬理事」外,並要求體育署全面清查所有協會的會員申請資料,甚至揚言要凍結體育署預算。
晚間6點體育署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關於今(29)日中午立法委員黃國昌、徐永明、林昶佐3位委員,帶領體育改革聯會等約30餘名陳情人士,至體育署表達對體育改革之相關訴求,體育署迴應如下:
本署所設立的『民衆申請入會預報名專區』,系因應這次國體法修法,以『開放人民參與』爲原則之主要精神,建立一個方便民衆參與、加入自己喜愛的運動協會之預報名平臺。對於預報名的民衆資料,體育署基於個資保護法及依法協會纔有會員審覈權責,除嚴密保護外,僅於每週三公佈各協會預報名統計人數供各界參考。截止目前,12月21日健美協會反應,有異常報名資料情形,經查後共有5個協會有相同異常情況,隨即本署已將5個協會之預報名資料移交司法調查,務求釐清,絕不包庇。
本署訂定特定體育團體辦理理事長、理事及監事選舉實施原則中,訂有各協會應成立立場中立之「選務小組」,辦理理事長、理事、監事選舉;所有登記參選者,不得擔任選務小組召集人,以符合利益迴避原則。另本署於106年12月25日發函47個進入改選階段之協會,提報選務小組名單至署核備,以確實維護公平公正原則。
體育改革過程中,體育署歡迎各界提出建言,對於有任何不法情事或違法行爲,體育署除主動告發並送司法偵辦外,亦呼籲民衆若有具體事證,可至本署政風單位舉發。惟國體法第三十八條明定,自國體法修正自總統公佈施行之日起(106年9月20日)六個月內(107年3月20日)須依法完成改選,故本署應本權責,依法持續推動各項體育改革工作。
本署署長林德福已於昨(28)日上午公開明確表達,鄭重聲明「從未逾越職權或做出違背國體法的行爲」。本署重申維護體育改革的公平、公正立場,是爲了要營造更優質的體育環境,請全民持續關心、支持體育改革。
▲黃國昌多次要求林德福本人出面。(圖/記者洪偵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