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女嬰被撿回家,遭受14年惡行,懷孕後嬰兒被賣3.3萬元

六歲的小芬滿懷感激地望着眼前年過半百的男人,但男人卻露出了邪惡的笑容。男人哄騙小芬,只要聽話,他就會給小芬買好吃的,帶她出去玩,小芬深信不疑。

14年後,小芬懷孕了,此時,鄰居們終於察覺到事情不對勁,連忙報了警,在警方的訊問下,男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而小芬卻堅持養父無罪,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1995年,小芬出生了,望着活潑可愛的女兒,父母卻笑不出來,因爲他們已經接連生了三個女兒了,以現在的財力根本養不起,而他們之所以堅持將小芬生下來,則是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希望這一胎是男孩,沒想到還是女孩,思來想去,父母決定拋棄小芬。

這一天,孫某在回家的路上聽到了嬰兒的啼哭聲,循着聲音走,孫某竟發現了一名母嬰,孫某很開心,立即將小芬抱回了家。

孫某和妻子之間已經有了一個兒子,兩人一直希望兒女雙全,家裡能再多個女兒,小芬的出現,剛好能夠滿足他們的願望。

孫某一家人對小芬視如己出,吃的用的都給她最好的,村裡人得知孫某的善舉後,都誇讚孫某是個大好人。殊不知,孫某卻是一個人面獸心之人。

在外面,孫某老實巴交,對所有人都很和善,可一旦到了家,沒有外人,孫某的本性就暴露出來了,只要一有不順心的地方,就對妻子辱罵毆打,孫某的妻子廖某覺得家醜不可外揚,便一直沒有將這件事情說出去。

在這種家庭氛圍之下,導致小芬從小性格內向,對孫某言聽計從,可就在她6歲的時候,孫某對她起了歹念。

面對逆來順受的妻子,孫某早就厭煩了,他想找點刺激的事,但自己是在農村,屁大點事都會弄出很大的動靜,所以他將視線固定在了養女小芬的身上。

小芬當時只有6歲,並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麼,再加上孫某哄騙小芬,只要聽他的話,就會給自己好吃的,小芬便沒有反抗。

在後續長達14年的時間裡,小芬一直遭受着孫某的侵害,伴隨着年齡的增長,小芬也明白了男女之事,她曾想過反抗,但每次都被蘇某強行佔有,她也不想自己的醜事鬧得人盡皆知,便一直隱忍着。

在這段期間裡,沒有人知道孫某和小芬發生了什麼,直到小芬17歲那年,被查出懷孕,當養母廖某得知這一消息後覺得很奇怪,小芬明明沒有男朋友,怎麼會懷孕呢?於是便質問小芬這是怎麼一回事?並詢問了她和丈夫孫某之間的關係。

得知真相後,廖某非常憤怒,但轉念一想,如果這件事傳出去,一家人的面子全都丟光了,以後兒子還怎麼娶妻生子,所以廖某選擇了坐視不理,甚至還爲二人打掩護。

在這種情況下,導致孫某越來越囂張,當小芬生下孩子後,孫某居然將孩子以3.3萬元的價格賣了出去,與此同時,村裡人也察覺到孫某一家人不對勁。

一個17歲的孩子,莫名其妙就懷孕了,孩子生下來後又突然消失了,其中肯定另有隱情,特別是當鄰居得知孫某以3.3萬元的價格將嬰兒賣出去之後,他們更加篤定孫某違反了法律,這才匿名報了警。

警方在接到報警後,立馬逮捕了孫某,孫某對自己的罪行如實招供,可身爲受害者的小芬卻一直幫着孫某說話。在小芬看來,孫某對於自己有養育之恩,不想看着他坐牢。

但在這裡需要告訴所有人,養育之恩比天大這句話沒錯,但大家一定不能愚孝,倘若父母做出了不對的事情,就要及時披露出來,如果我們看在親情的面子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會讓她們愈加囂張,小芬就是最好的例子。

對於小芬,相信很多人都會怒其不爭,但作爲旁觀者的我們也別無他法,只希望小芬能夠早日走出那段黑暗的時光,迎接新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雖說在小芬的幫助下,孫某的QJ罪不予立案,但他拐賣孩童罪卻是坐實的,最終孫某被判處了7年零2個月的有期徒刑,並罰了2萬元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