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江蘇老虎郗同福,擁有65套房子,曾言“母雞來都要下個蛋”
“我時刻不忘爲自己和親友謀利益,沒有機會也要創造機會,老母雞路過還得給我下個蛋……”
2018年3月21日,江蘇省紀委通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郗同福因涉嫌職務犯罪,接受監察調查。此時,郗同福已退休六年之久,原本以爲萬事大吉的他,還是在暮年迎來了法律的審判。
郗同福在江蘇任職多年,一路從縣裡的經濟技術開發總公司總經理,做到了連雲區委書記。每一次升職都附帶更多的實權,也讓他有些“飄飄然”,而後走入了權錢交易的圈子裡。
在郗同福的犯罪事件中,連同他的妻子和女兒也是參與者,甚至還是慫恿者。一家三口將犯罪看作“大不了退錢”的小事,而現實是,退休六年仍要接受制裁。
被金錢矇蔽的人生
郗同福是體驗過苦日子的人,最艱難時甚至上街乞討。童年的悲慘與艱辛,讓郗同福對於錢財有着極端的渴望,當錢來得太容易,他也很快陷入了違法深淵。
郗同福生於1952年,彼時新中國剛成立不久,人民生活一窮二白,養家餬口也成了許多家庭的大問題。
而郗家更是屢遭不幸,他自幼喪父,加之母親改嫁,只能跟着年邁的祖母生活。祖孫的生活有時連溫飽都無法保證,還要親戚接濟。
早早嚐遍生活艱苦的郗同福,長大之後將錢看得很重。但在最初,他尚懂得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掙錢,直到他走上仕途,開始見識了更多“賺錢路子”。
郗同福早年的工作普普通通,沒有太大的晉升機會,而他的妻子靠着單位分房,已有了一套40平米的住房。
據郗同福後來自訴,最初分到房時,他激動得一連好幾天睡不着覺。辛辛苦苦工作多年的他買不起房子,靠着單位福利就能有房,郗同福也渴望日後能在工作中多得些福利。
但後來郗同福得到的“福利”,早已背離了他的初衷。
1994年,一直渴望能升職的郗同福終於在職務上有了大的變動,開始擔任江寧縣經濟技術開發總公司的總經理。在這一年,他已經42歲了。眼見人到中年,或許再不抓住機會“發一筆”,他再無實現錢財滿貫的願望。
1996年,郗同福就任江寧縣委常委。第一次有了較大的權力,他驚人的貪腐也開始於此時。
在縣裡任職時,郗同福面對上門來送錢賄賂的人員來之不拒,同在機關單位任職的妻子也認可其行爲,將收下的賄賂用於個人開銷。
不僅如此,郗妻隨後還讓自己的弟弟與丈夫多次“合作”,藉此斂財無數。
全家參與貪腐
郗同福受賄案中,最嚴重的莫過於連雲港工程事件。
2004年,郗同福調任連雲港市委常委、經開區黨工委書記。在當時,連雲港多項重要工程皆由一位李姓企業家承包。後來調查,其人竟是郗同福的妻弟。姐夫和小舅子合作,權錢交易,光是李某一人就包下了幾個億的工程。
原本應當用於工業的土地,被李某承包之後用於房地產行業,隨後再轉賣出去,藉此大賺一筆。郗同福在連雲港任職三年多,期間李某在工程業務方面幾乎達到了壟斷的程度。
而且,兩人還和另一個企業家曹某合作,等到郗同福任期已滿,前去討要分紅時,竟分到了多達65套房產和30個車位。
在房價高漲的那幾年,光是這幾十套房就已摺合人民幣四千多萬元。且非法所得遠遠超過“合作”收入,郗同福早已將所有的法律約束拋之腦後,他的家人也大力支持其行爲。
據悉,郗同福的女兒甚至還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每當郗同福偶爾因受賄過多而擔心時,他的女兒還會出面“安慰”:這只是小問題,受賄比你嚴重的官員多了去了。
正如其女所言,直到2012年正式退休,郗同福十多年來的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被發現。但退休並不意味着平安無事,就在“全身而退”的第六年,郗同福被查,隨後被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郗同福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違法收入也被追繳。郗同福入獄5年後,其在2007年受賄得來的三十多處房產被查封。
曾經以爲不過是“小問題”的他,最終鋃鐺入獄,財產也被查封。可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搭上了自由,實在是可恨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