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輝/直球解決財政垂直失衡

「前瞻建設的地方自籌款近六千億元,恐拖垮地方財政」的新聞曝光後,國人才驚覺,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長達廿四年沒有修正,造成地方政府「患寡又患不均」的財政問題愈趨嚴重,妨害地方自治與民衆福祉。

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曾承諾一○七年修正財劃法,因地方選舉挫敗辭職而跳票;前財政部長蘇建榮後來上任時,也宣示首要目標爲修訂財劃法,兩年後卻以「零和遊戲」等莫名其妙的理由打臉自己,讓地方政府從失望轉爲絕望。

因此,趁着蔡政府最後一年的機會,在野黨立委提出八大版本的財劃法草案。財政部仍表示將持續蒐集意見,待方案成熟後再適時修法,擺明就是拖過垃圾時間,就沒有蔡政府的事了。

財政部實際上怕的是,若照委員提案,中央恐流失五百億元至三千九百億元的財源。因此,我們用主計總處的「各級政府淨收支概況表」,也就是包括總預算及特別預算,並扣除各級政府間補助及協助等重複收支數後,讓客觀的數字說科學的話,即知中央政府在財政上佔盡優勢,卻不想和地方政府分享,纔是最大的心理障礙。

以民國八十八年廢省(也是財劃法上次修正時)作爲事件分析的轉點,可以發現廢省前幾年,中央政府收入淨額佔全部政府收入淨額的比重(簡稱中央收入佔比),大約在六成以內;但廢省後的第一年,中央收入佔比就暴增爲七十五%;設立六都的一百年度到最近,也都在七十二%以上。相對地,地方政府的收入佔比,六都和十六縣市合起來還不到三成。

但是在中央政府支出淨額佔全部政府支出淨額的比重(簡稱中央支出佔比)方面,廢省前、後,乃至於最近幾年都維持在六成以下;相對地,地方政府支出佔比則超過四成。

總之,無論是從「量入爲出」或「量出爲入」的角度來看,很明顯地中央政府拿了財政收入大餅的七成多,卻只承擔了政府職能分工支出的六成不到,即知「垂直失衡」的問題愈來愈嚴重,也是地方財政問題的罪魁禍首,地方政府之間的「水平不均」其實是相對次要的問題!

因此,蔡政府應當將修訂財劃法列爲退場前的急務大任,基於和地方政府屬於「夥伴」的關係,拋棄「零和」的錯誤私念,應當大方地將各級政府總歲入(去年爲三點七兆元),再多提撥一成給地方政府作爲自主財源,就可立即解決地方政府財源不足的燃眉之急。以過去兩年的各級政府總收入約在三兆六千億元爲基礎來看,立委主張中央多給地方政府三千億財源,其實一點都不爲過。

解決垂直失衡造成的「患寡」問題之後,地方政府之間的「水平不均」問題,可以平和地透過簡單、一致的分配方式迎刃而解,中央政府更可順水推舟,將「財政責任」一併下放,促使地方政府善盡開源節流的財政努力和責任,財政部何樂而不爲?(作者爲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